科举功名


  潍坊状元王寿彭状元卷(全文)
 

臣对:

  臣闻董仲舒曰,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自古圣王治天下,所为固洪业、规亿载者,其道无他,惟是贤则任之,法则守之,内以裕国,外以交邻,监于成宪,斟酌时宜,故能渊默黼扆而响应四表也。

  《国语》曰,先王于民,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淮南子》曰,圣人一度循轨,曲因其当。《管子》曰,能摩新道故,道定国家然后化时。故为立法计,在乎守经;为救时计,在乎行权。行权而仍不离乎经,则措施咸宜,阴阳交和,远迩宾服。以朴皇质而雕唐文,此道得也。

  钦惟皇帝陛下,道法天健,德励日新,而又酌古准今,整纲饬纪,于以新民而止于至善之归。固已庶政毕举,合中外胪欢矣。乃圣怀冲挹,犹切咨询举任官,明刑理财柔远诸大政进。臣等于廷而策之。

  如臣愚昧,何足以赞高深?然唐李翰序杜佑《通典》曰,不出户知天道,未从政达人情,罕更事知时变。曩尝有志于此,欲陈而未有路也。今尚敢匿而不献刍荛耶?伏读制策有曰,设官分职,为周官致治之本原。而因究夫历代官制之沿革。此诚官人之至意也。

  臣案周制,公孤兼冢宰,统百官,其任至重也。自周衰以来,官失而百职乱。汉承秦后,制度屡更,所以六官以外古无卿名。自汉置九卿而古制因之一变,降及唐宋,建官滋繁。设官本以治民,而多一官徒多一扰,朱子所以深讥之也。于其冗员而酌为裁并,则上既可省廉俸之费,而下亦可免供应之烦。且任有专责,则奉职者不敢有观望推诿之心,故裁并官员为后世最便利之政。

  谏官者,所以献可替否也,三代时尚无专职。其时师箴蒙诵士传言商旅市议,人人得言也。谏官专设,自汉立谏议大夫始。而唐因之有补阙拾遗之官,宋又易之为司谏正言之号。而王安石谓非先王以贵治贱之意,其说谬甚。翰林为今之清班美授,而实权舆于唐开元之学士。然取文词经学之士以备宴见,固犹未定其品秩也。迨沿及后代,或曰翰林待诏,或曰翰林供奉,或改翰林学士,选用之制益重,而职司益非轻易矣。

  唐之末世祸起藩镇,是弊唐者,藩镇也。而李纲谓宋之边患,由无藩镇,盖时势不同。唐之时势,患在外重内轻,而宋之时势,则患在孤立也。皇上量材授职,激浊扬清,内外相维,不诚得建官惟贤之意哉?制策又以明刑、弼教为经世大政。因详考古今刑制之得失,而求其折衷,此又明德慎罚之精心也。

  臣惟古圣人知德之既穷,非刑罚不足以制之,而刑典重焉。虞舜象刑周官三典,于用刑之中寓矜恤之意,故刑期其无刑亦曰祥,以其得刑罚之至中也。汉董仲舒作《春秋决狱》,陈宠钩校律令,举凡条法之溢于甫刑者除之。应劭删定律令为汉仪,盖汉初治尚宽大。自宣帝综核名实,而禁网稍严。创造删除以求合刑罚之中,亦因时救弊之意耳。唐兴,律令因隋之旧。高宗尝诏撰律疏晋,张褧注律表上之,谓非至精不能极其理。宋神宗时设律学,司马光谓为士者果能知道,自与法律暗合。盖古今之循吏皆古今之纯儒。

  知其道,则引经可以断狱,既不至以宽纵枉法,亦不至以刻核为能。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司马光果能知道合于法律之说,不得谓无所折衷也。方今东西各国,法学皆设专科。考译书所云,凡其刑官皆由律士出身,故用尽其长。诚以中律与西律参而考之,取长舍短,固不为无益也。

  皇上勤恤民隐,法外施仁,何难臻荡平之法,致刑措之休也哉?制策又以生财之道,大学所称。因求开源节流之法,以为裕国足民之实。臣惟理财之要,详于王制,备于周礼。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即周官岁会月要之意。而在今日,则西国豫算决算之法与之暗合。汉之桑孔、唐之刘晏,皆以理财着,而议者辄为訾讥。诚以均输盐铁,皆所以搜刮民利以富公家,即刘晏之置驿相望以权货物之贵贱使之往来,亦不免损下而益上。欲矫其弊仍,用生众食寡为疾用,舒之大道可也。

  自宋以来,或置三司使,或略变官制分十道财赋。太宗之世比乾德所入,遂有赢绌之别矣。且夫欲强其国必先富国,而富国之要在于富民。于民食留其有余,而国用自无不足。而又裁糜费,慎度支,以节俭之风昭示臣下,用以跻一世于敦庞民康物阜,即开源节流之效也,又何取乎用计臣之术,榷盐铁,置均输,以损下益上哉?皇上丰财和众,节用爱人,固已裕不竭之源而得生财之道矣。制策又以柔远之道寓于通商。因求夫富强之本,此诚今日之要务也。

  臣考两国交涉,有公法,有便法,有私法。公法者,万国之公理,即各国之所守以自处而不能稍犯者也;便法者,就两国之形势随时处置者也;而私法者,则本国治内之法也。自海禁大开,交涉益繁,使节往来,梯航四集。辖治之权,或属于人,或属于地,必讲求精详而后争端可弭。不然,则一保护之权,一画界之事,动形棘手矣。且夫西国商务之盛,得力于公司,得力于商部,而尤得力于商律。商律者,保商之要领也。商律订,故货物不能肆其欺伪,市价不得任其低昂。

  今诚欲振兴商务,以西国商律译出华文,酌量增删而通行之,而复于税则一条重为厘订。出口之税,务令其轻,入口之税,须令从重,于国计民生固不为无益。夫工者,商之体也;商者,工之用也,二者相需振兴宜急已。皇上整顿庶务,内而财政,外而邦交,推行尽利,诚维新之机哉。夫是四者,皆富国之良图,自强之至计。

  变而通之,推而行之,立政之本原在是矣。然孔子对哀公曰,其人存则其政举。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荀子曰,有治人无治法。故法则犹是而往往有弊者,皆群臣奉行不力之过。臣尤伏愿皇上烛照万里,慎简群僚于兼容并包之中,行信赏必罚之志以任庶职,则贤无不升也,以理庶狱,则法无不行也,以裕财源,则利无不兴也,以慎邦交,则令无不信也。

  德泽周乎万物,威灵震乎八埏。得人而理,富加于庶,弱转为强,则我国家亿万年有道之长,基此矣。臣末学新进,罔识忌讳,干冒宸严,不胜战栗陨越之至。臣谨对。


 “进士”、“举人”、“秀才”名称的来历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的最高一级——殿试合格的称进士,乡
试合格的称举人,府、州、县的生员称秀才。
进士之称,原指可以进授爵禄之士,始于西周。隋代创始科举
制,隋炀帝以进士为科举考试的科目,唐宋沿袭。唐代应举的人称
为进士,考试合格的称为成进士,凡参加礼部考试的都称进士。金
代经考试中选的称为进士。元代进士科分为两等:赐进士及第,赐
进士出身。明清两代殿试录取分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
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二、三甲通称进士。
举人的初意,指选用人才。但作为一种身份名称,始于东汉,指
郡国守相荐举的人。唐代科举取士,由地方举送中央应试的,Ⅱ¨做
乡贡,被举送应试的人通称为举人,与进士在意义上没有多大区别。
明清时期,以举人专称乡试登第的人,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也可
授予一定的官职。当时进士、举人是县官的主要来源。
秀才,本指优秀的人才,初见于汉武帝令诸州岁举秀才一人,
东汉因避光武帝刘秀讳,改为茂才。三国后复称秀才。自汉以来,隋
唐以前,州举秀才,郡举孝廉。隋唐时秀才为科举考试科目之一,要
求最高,试方略策五道。后来,唐人通称应进士科考试的人为秀才,
与进士近于同义,宋同唐制。明清时专用以称府、州、县学的生员。

 秀才.举人.进士.状元分别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学力?
 和秀才.举人.进士.状元现在的学历没有可比性。
如果一定要比,比较合乎情理的是:
秀才,相当于高中毕业,因为他们可以算是有学问的人。
举人,相当于大学生或研究生,因为他们毕竟是从众多的秀才中脱颖而出的。
进士,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类似职称的说法,应该相当于现在的教授,或者研究员。因为每一届全国才几十个。
状元,绝对不能说相当于博士,因为博士太多了,而状元几年才出一个,至少应该相当于院士,如果状元可以说是一种荣誉的话,那就应该相当于现在的诺贝尔奖获得者。

 状元楼别墅——软绿园
 清州东关北阁子向南120米,路西有一条小巷,明代状元赵秉忠命名此巷为青龙巷。巷内即是状元别墅——软绿园。
赵秉忠,万历年间状元,官至礼部尚书,天启年间致仕回乡,家住东关别墅——软绿园内。明代李中行有《怀赵其阳》诗,首句是“十亩林塘学士居”。赵其阳,即赵秉忠,学士居就是软绿园。
清《李焕章文集》中说:“青州城东北隅,一望弥漫,水次为赵尚书软绿园,其亭石草树、池沼台榭,结构新异,而名人题句画图出人意表。尚书以大魁,官极品,其门人一会状,二榜眼,一探花,余在观阁者数古辈,皆往来执经问字于其间、斯园也,较之平泉,午桥为盛。清代金石家段松龄(北阁街人)《里谣十首》之一:青龙巷口状元坊,知卷珠帘熨篆香,软绿园中歌舞罢,空余翠盖拥红妆。这些诗句道出了当年状元府第的气派、软绿园的胜景。”

 一门三进士
 
明朝万历十四年(1586年)青州城西曹家庄大公子曹璜金榜提名中了进士,京里送喜报来时,村里的人都前来曹家祝贺,门前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曹老爷子迎来送往忙得不可开交。这时社(村)长带领乡长也前来祝贺。曹璜的二弟曹琏领着三弟曹珖也在旁看热闹,得知大哥中了进士是光宗耀祖很光彩的事,忙从人缝中挤到父亲跟前结结巴巴地说:“爹爹,我,我长大了也中进士。”三弟曹珖抹鼻涕也对父亲说:“爹,俺长大了也中进士。”老爷子哈哈一笑说:“好,好,你们大了都中进士。”这时社(村)长在一旁一咧嘴一呲牙轻蔑地说:“曹璜是碰巧中了进士,进士是那么好中的吗?瞧我们兄弟们能的,都想中进士。”曹老爷子当时守着很多人没说什么,但是深深是刺痛了他的心,事后他把曹琏、曹珖叫到跟前说:“社长的话你们听到没有,他小瞧咱曹家了,说你哥碰巧中了进士,你俩就争争这口气,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们上学,今后别偷懒,要好生上学,再中上两个进士给他们看看。”兄弟俩牢牢记住了父亲的话,于是学古人头悬梁,锥刺股,刻苦学习,兄弟俩取长补短,相互激励,先考秀才,后中举人,有志者事竟成,终于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曹琏、曹珖兄弟俩同榜双双中了进士。至此,曹家门前竖立了三付红顶子旗杆,成了无近闻名的一门三进士。前来祝贺的人就更多了。
据说曹三哥最有政绩,曾任过工部尚书、吏部尚书,今南阳河北边的曹家园街就是他的宅第及花园。曹珖为官四十年,官至吏部天官,当他告老还乡时,其家产还不到一般官员的水平,的确是一位清官。

 状元胡同话状元
 

清代,山东共出了六个状元,光绪一朝有两个状元落在了潍县,而且在一条名为新巷子的胡同里,一名是曹鸿勋,家在巷子的道南,一名叫王寿彭,家在巷子的路北,两状元府,南北相对,一时传为佳话,从此,这条不足3米宽,只有百米长的陋巷,成了名闻遐迩的状元胡同。
曹鸿勋(1846—1910),字仲铭,又字竹铭,号兰生,道光二十六年(公元1846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父亲曹棠早亡,由母亲抚育成人,母子常年过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生活,有时家无隔宿之粮,他只能饿着肚子到学塾读书。他的启蒙老师叫丁象庭,对这个贫穷而又好学的学生颇为同情,时常留下他一起吃饭,使他减少一点枵腹读书的苦恼,曹鸿勋深知贫家儿求学不容易,故能发奋学习,日夜攻读不辍。
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曹鸿勋县考名列第一,成了秀才,时年18岁,就在这一年,他为潍城东南角的文昌阁写了一幅楹联,为当时著名金石家陈介祺所激赏,陈收其为义子,亲自辅导他学业,并推荐他为翰林王之翰为师。自此,他在陈、王二位学者的教育培养下,学业大进,历经府、省科考,都是名列前茅。次年,赴京师会试,经殿试名列一甲一名,中了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当连夜骑马报录的三批人马赶到这条巷子时,他家中毫无准备连招待的饭菜都是领导帮助现弄的。
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34岁的曹鸿勋被派充湖南副考官,之后改任视学。在任期间对湖南的学风,文化的发展,有大的整饬、改进和推动。同时,他开办了省书院,选优学习,使该省的中试人数有所增加,因而得到总署大臣徐用仪和协助大学士张之万的赏识,经徐、张二人的举荐,曹鸿勋得以于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入直上书房,上书房是皇子及近支王公课读之处,由于接近皇帝,诱教
张氏一门“四进士”

潍坊自清代中叶以来,文风极盛,人才荟萃,科甲蝉联,进士成群。县城张氏一家,祖孙三代即出了4名进士,成为书香世家。
张翔(1782—1854),字仞千,潍城西门大街人。清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进士,初授直隶阜城知县,旋调献县,后授河间知府,又调广平。广平书院年久失修,他曾倡捐巨资,大规模进行修缮,又增加经费,延请名儒郑太史掌院,诱掖后进,促使该地文风大振,科甲称盛。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病逝,颇留政声。
张兆栋(1821—1887),字伯隆,号友山。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乙巳恩科进士。出任过陕西凤翔知府、四川按察使。又先后任广东、安徽、江苏布政使。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由漕运总督,擢升为广东巡抚,后任福建巡抚。
当时,广东全省上下赌风很盛,有一种称为“闱姓”的赌博方式,每逢乡试或岁科试前夕,嗜赌成性的赌徒,纠集在一起,预卜入彀者的姓氏,发榜时,看猜中的多少,大输大赢,往往使人倾家荡产,造成神龛不安。张兆栋上奏清廷禁赌,由于两广总督英翰徇私收贿,从中阻挠,累禁不止。张毅然上表弹,英翰被革职,任命张兆栋兼摄两广总督。他采取严厉打击措施,在全省雷厉风行地实行禁赌,煞住了为害全省的赌风。他曾捐资修缮潍县孔庙,兴复潍阳书院等,为振兴地方文化教育作出了贡献,邑人私谥:文端先生。
他著有《凤翔纪事诗存》、《守歧公牍汇存》、《守岐汇记》等文稿。
张兆楷(1825—1879),字叔则,兆栋弟。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进士。选授江苏兴化知县,到任时正碰上严重旱灾和蝗灾,将造成颗粒不收的局面。他亲自发动群众抗旱保苗,诱捕蝗蝻,并拿出薪俸,发动士绅及各界群众赈济灾民,次年,运河水涨,他争赴高邮湖坝,调集民工,昼夜筑堤固堤,防御洪水,月余没有解衣。因积劳成疾,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秋后殁于任所。老百姓闻兆楷过世,都挥泪痛惜。
张僖(1856—1896),字韵舫,兆栋之子,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二甲进士。初摄泉州,甲午中日战起,日军侵扰我沿海一带,他率军民修筑炮台,筹办团练,日军未敢轻易进犯,全境得以安全,泉州百姓为他建立生祠,不久,任福建兴化府知府,到任之后,倡办修捐义仓,预防灾荒,遏疫情,兴药局,曾聘请福建著名学者,翻译家林纾(琴南)帮助兴办教育,培养举子,他离任时,士民纷纷送行。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八月病逝。终年41岁。
他从小即以诗文出名,著有《畏庐文集》《别画山庄诗草》《眠琴阁词钞》《眠琴阁文稿》等。
他们的潍城故居,高悬“太史第”匾额。其后嗣从1906年起,先后创办了“张氏两等学堂”“张氏传薪小学”,为潍城私立小学之先驱,为发展潍城文化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

 科举制度名词解释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a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an】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科举制度杂谈
 科举制度杂谈

隋朝 -- 科举制度的创立
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诏令了"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斡济二科举人"的分科科举制度。
隋炀帝时,又扩大了分科范围,大业三年(607年)四月,炀帝诏令:"文武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十科举人。"大业五月(609年)六月,又"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

这里的"二科举人"、"十科举人"、"四科举?quot;,虽然只是偶一行之,并没有成为一种制度,但是,科举这一名称,则是从分科举人这一概念所产生的。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以"试策"取士,在中国的选举任官史上打开了新的一页,科举制度从此开创。
唐朝 -- 科举制度的完善
唐代也实行的是科举取士。唐代的科考,分为常科和制科。每年按例举行的分科考称为常科,而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则称制科。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为乡贡。在唐代,从朝廷到地方的政府都设有学校。朝廷所设的有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地方上的则有州学和县学。常科的科目,设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算、明字、一史、三史、道举、童子、开元礼等。我国最早的殿试,为唐武则天载初元年(689年)二月。据《通典》载录:“策问贡人于洛载殿,数日方了。”只不过,唐代的殿试还没有成为制度。唐代的制科是由皇帝特别召集一些知名人士举行的考试科目。制科名目繁多。
宋朝 -- 科举制度的发展
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发动“陈桥驿兵变”,夺取了后周政权,建立起北宋王朝。为进一步杜绝武将拥兵自重的状况,他任用文官主持军务。重文轻武,成为宋朝的基本国策。宋朝科举考试的科目很多,据《宋史·选举志》载:“宋初承唐制,贡举虽广,而莫重于进士、制科,其次则三学选补。”宋初的科考分两级,一级为各州举行的取解考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将进士分为三甲,赐宴琼林苑。景德四年(1007年),又将进士分为五等,一、二等称及第,三等称出身,四、五等称同出身。《儒林公议》中也说:“状元登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凯歌劳还,献捷太庙,其荣亦不可及矣!”
元朝 -- 科举制度的中落
元代的政权是以蒙古贵族为主体。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御试三级,每三年一次。元朝统治者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指西域各部及中亚地区各族人民),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江南汉人和西南各少数民族)。据《元史·选举志》、《续通考·选举》等书的记载统计,元代共举行科举世16次,仅录取进士1135人。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非常困难。使得广大知识分子前途渺茫,被迫放弃学业,以至一时“天下习儒者少”。

元代的政权是以蒙古贵族为主体。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御试三级,每三年一次。元朝统治者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指西域各部及中亚地区各族人民),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江南汉人和西南各少数民族)。据《元史·选举志》、《续通考·选举》等书的记载统计,元代共举行科举世16次,仅录取进士1135人。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非常困难。使得广大知识分子前途渺茫,被迫放弃学业,以至一时“天下习儒者少”。

明朝 -- 科举制度的鼎盛
明代的科举,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乡试是由南(南京)、北(北京)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第三年举行一次,又称乡闱。乡试的地点,在南、北京府和各布政司驻地。主持乡试的有正、副主考各一人,同考官四人,提调官一人,另外还有负责受卷、弥封、誊录、对读、巡绰监门、搜检挟带等官。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国家一级考试,又称礼闱,在乡试的第二年,于京城举行。参加会试者必须为乡试中式的举人。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监临等官员,都由较高级别的官员来担任。殿试,是明代科举的最高一级考试,因考场设在皇宫内的奉天殿或文华殿,所以称为“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因是“天子亲策于廷”,所以又称廷试。
清朝 -- 科举制度的衰落
清代科举考试分为四级,童生通过县一级的考试,称为秀才,秀才参加省一级的考试,通过后叫举人,举人就成为了国家在编官员,享受俸禄。举人再参加礼部举行的会试,考中者称贡士,考取贡士的人还要参加殿试,也就是在保和殿举行的考试。殿试后跟据成绩将考生分为三级,称“三甲”。头甲三名,称进士及第,其中第一名称状元,依次为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

考中进士后,都将授予官职,状元任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任编修。其他人任庶吉士(以上官职的品级可在文官品级中查到)。三年以后皇帝大考,根据成绩再委派其他官职。

 2005年各省市高考分数线
 2005年各省市高考分数线
1、北京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科 本科一批 486分 470分
理科 本科二批 443分 414分

2、宁夏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录取分数线。
文史类理 512 461
理工农医类 504 453

3、 河北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本科一批:536分.本科二批:500分
(二)理工类 .本科一批:551分.本科二批:511分
 
4、山东2005年高考本科一批和军检分数线公布
2005年本科一批分数线:文科:572分 理科:597分
2005年本科军检分数线:文科:552分 理科:568 

5、 山西省2005年高考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划定
文史类本科:第一批为534分,第二批为497分;
理工类本科:第一批为532分,第二批为495分

6、重庆市今年高考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科 一本 549 二本487
理科 一本 548 二本 494

7、200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文科 一本 543二本 488
理科 一本 541二本 480

8、甘肃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为一本558分,二本 498分
文史类为一本535分,二本 476分

9、吉林省2005年高考文理科本科基本录取分数线。
文科一本为559分,二本479分
理科一科为562分,二本456分。




10、辽宁省2005年高考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公布
文理类
第一批本科:530分
第二批本科:458分

11、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文科 本科一批 525分 本科二批 470分
普通理科 本科一批 555分 本科二批 489分

12、浙江:2005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发布
理 科 一批550 二批508
文 科 一批568 二批535

13、天津确定2005年高考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本科一批458分 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08分
文史类 本科一批498分 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60分

14、江西高考录取分数线划定
2005年06月25日 19:16

15、2005年江西高考一批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史类 一批554二批509
理工类 一批545 二批494

16、2005年云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案
层次 文史类 理工类 外语类
一本 535 530 525
二本 480   460   475 

17、福建线 
一批文555理542
二批文492理470

18、江苏确定2005普通高校第一阶段录取最低控制线
一批本科560
二批本科529



19、 陕西2005年高考分数线确定
一批本科线:文史类550分,理工类567分。
二批本科线:文史类500分,理工类518分。

20、2005年贵州高考本科一二批录取分数线确定
一批  二批
理工类 536分 459分
文史类 556分 476分

21、广西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文科分数线为:第一批564分,第二批504分
理科分数线为:第一批572分,第二批501分,

22、2005年四川省高考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划定
文科:本科一批570分,二批519分
理科:本科一批598分,二批550分

23、2005年河南省高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文科 理科
本科 一批 565分 568分
本科二批 522分 523分


 科举制度废除
 科举制度废除

  科举制度废除 光绪三十一年(1905)慈禧太后下诏书,宣布自光绪三十二年开始废除科举。科举是中国封建皇朝选拔人才的一种考试制度。始于汉代,隋唐时期形成制度。明清两代考生首先参加童试,参加者无论年龄大小,一律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也就是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中凛生,由官家按月发给粮食;成绩次好的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有一定名额限制。成绩再次的是附生,就是才入学的附学人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能参加正式科举考试。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北。录取的人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称亚元。会试于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录取者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参加考试的人是贡土。考取后称进士,第一名是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叫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上面所提到的解元、会元、状元,即所谓"三元"。根据这一制度秀才是功名的起点。如果在三级考试中都名列第一,这就是连中"三元"。据史书记载,自实行科举考试起至废科举,连中三元的有十三人。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准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金朝的孟宋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清朝的钱檠和陈继昌。

 宋、元、清朝开科取士年
 宋(公元960--1279年)
开科取士年

960、961、962、963、964、965、966、967、968、969、970、971、972、973、975、977、978、980、983、985、988、989、992、998、999、1000、1002、1005、1008、1011、1012、1014、1015、1019、1024、1027、1030、1034、1038、1042、1046、1049、1053、1057、1059、1061、1063、1065、1067、1070、1073、1076、1079、1082、1085、1088、1091、1094、1097、1100、1103、1106、1109、1112、1115、1118、1121、1124、1128、1132、1135、1138、1142、1145、1148、1151、1154、1157、1160、1163、1166、1169、1172、1175、1178、1181、1184、1187、1190、1193、1196、1199、1202、1205、1208、1211、1214、1217、1220、1223、1226、1229、1232、1235、1238、1241、1244、1247、1250、1253、1256、1259、1262、1265、1268、1271、1274.



元(公元1271--1368年)
开科取士年

1315、1318、1321、1324、1327、1330、1333、1342、1345、1348、1351、1354、1357、1360、1363、1366.



明(公元1368--1644年)
开科取士年

1371、1385、1388、1391、1394、1397、1400、1404、1406、1411、1412、1415、1418、1421、1424、1427、1430、1433、1436、1439、1442、1445、1448、1451、1454、1457、1460、1464、1466、1469、1472、1475、1481、1484、1487、1490、1493、1496、1499、1502、1505、1508、1511、1514、1517、1521、1523、1526、1529、1532、1535、1538、1541、1544、1547、1550、1553、1556、1559、1562、1565、1568、1571、1574、1577、1580、1583、1586、1589、1592、1595、1598、1601、1604、1607、1610、1613、1616、1619、1622、1625、1628、1631、1634、1637、1640、1643.



清(公元1644--1911年)
开科取士年

1646、1647、1649、1652、1655、1658、1659、1661、1664、1667、1670、1673、1676、1679、1682、1685、1688、1691、1694、1697、1700、1703、1706、1709、1712、1713、1715、1718、1721、1723、1724、1727、1730、1733、1736、1737、1739、1742、1745、1748、1751、1752、1754、1757、1760、1761、1763、1766、1769、1771、1772、1775、1778、1780、1781、1784、1787、1789、1790、1793、1795、1796、1799、1801、1802、1805、1808、1809、1811、1814、1817、1819、1820、1822、1823、1826、1829、1832、1833、1835、1836、1838、1840、1841、1844、1845、1847、1850、1852、1853、1856、1859、1860、1862、1863、1865、1868、1871、1874、1876、1877、1880、1883、1886、1889、1890、1892、1894、1895、1898、1903、1904.


 科举制名词解释
  府试
亦称府考。清代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的考试。县试已录取的士子得以参加,试期多在四月,报名等手续与县试略同。第一场为正场,取录者即可应考院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考试。源于唐、宋时的府试、州试。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朝廷庆典加科称为恩科。考期在八月,分三场。又称“秋试”、“秋闱”。届时,朝廷选派正副主考官,试《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考中者称为举人,可于次年赴京参加会试。《明史.选举志》:“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清陶福履《常谈.乡试》:“[周官]:乡大夫受教法于司徒,退颁于乡吏,使各教其所治。三年,则乡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献其书于王,此乡试所由昉也。唐之乡贡、宋之漕试,即今乡试也。”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一节:“各省乡试皆在省城举行,于城内东南方建立贡院,悬‘贡院’墨字匾于大门上正中。”
殿试
1、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皇帝亲临殿廷,发策会试中式的贡士,称殿试。也叫“廷试”、“廷对”。源于西汉时皇帝亲策贤良文学之士,始于武则天天授二年于洛阳殿前亲策贡举人,但尚未成定制。宋开宝八年,太祖于讲武殿策试贡院合格举人,并颁定名次,自此始为常制。太平兴国八年,将殿试后的进士分为五甲。元无殿试。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2、原指参加殿试的贡士,后泛用为对士人的敬称。《宣和遗事》前仪式:“俺姐姐有命,请殿试相见。”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一折:“俺小姐至今胭粉未曾施,念到有一千番张殿试。”
举人
本谓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则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成为一种出身资格。又俗称“孝廉”。《后汉书.章帝纪》载建初元年三月诏:“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畎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唐白居易《把酒思闲事》诗:“乞钱羁客面,落第举人心。”清赵翼《陔余丛考.举人》:“今世俗别称举人曰孝廉,以孝廉本郡国所举也。然汉时举人名目甚多,如贤良方正、文学有道、直言极谏、茂才异等、明阴阳、明兵法、能治狱,有行义之类,皆郡国所举,而孝廉特其一途耳,今专以此为举人之称,盖孝廉乃每岁所常举,其他则随时诏士,而不能入仕;今乡试已中者为举人,即会试不第,亦不必再应乡举,而并可依科就选。”参阅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
状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基称唐代已有,武则天试贡士于殿前,别其等第,门下例有奏状,其居首曰状头,亦曰状元。后亦称殿元、鼎元。清赵翼《陔余丛考.状元榜眼探花》:“世称进士廷试第一甲三人为状元、榜眼、探花。”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三元》:“正统十年乙丑,商公辂由解元、会元捷状元。终明世三元,公及黄观而已。先是文运独盛于江西,故有‘状元多吉水,朝内半江西,’之谣。”参见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三。
副贡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因在乡试录取名额外列入备取,称为“副榜贡生”,故简称副贡。《清史稿.儒林传三.王萱龄》:“字北堂,昌平人。道光元年副贡,旋举孝廉方正,官新安、柏乡两县教谕。”又《文苑传二.胡天游》:“字稚威,山阴人,初姓方,名游。副榜贡生。”

恩贡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明清定制,凡遇皇室庆典,加贡一次作为恩贡。《明史.选举志一》:“恩贡者,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当贡者充之。”

廪生
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廪膳生员”的简称。明代州、府、县学生员最初都供给廪膳,补助其生活,以后及清代,则须经岁科两试一等前列的,才能取得廪生名义,成为资历较深的生员。廪生,又称作“廪膳生”。成为廪生,谓之“食饩”。童生应试,例须请廪具保,称作廪保。《明史.选举志一》:“提学官在任三岁,两试诸生。先以六等试诸生优劣,谓之岁考,一等前列者,视廪膳生有缺,依次充补,其次补增广生......继取一二等为科举生员,俾应乡试,谓之科考。其充补廪、增给赏,悉如岁试。”

贡监
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明清两代,以贡生资格人国子监读书的称贡监。《明史.选举志》:“同一贡监也,有岁贡,有选贡,有恩贡,有纳贡。”《清史稿.选举志》:“贡监考职,定例必监期已满面,乃许送考。”
优监
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清制,由附生选入国子监读书者称优监生。
太学
古代学校名。古文献记载,虞设庠,夏设序,殷设瞽宗,周设辟雍,皆为教育上层贵胄子弟之所,为古之国学,也即太学。太学之始置,在西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并立五经博士,传授儒家经典,实施教育,受教者称博士总弟子。至唐代,设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同属国子监。宋代兼设国子、太学。明以后,不设太学,在国子监读书的称监生,别称太学生。《汉书.武帝纪》:“[五年]夏六月,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悯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在厉贤材焉。’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

训导
学官名。明清府、州、县学皆置训导,协助同级学官教育所属生员,地位略次于教谕。《明史.选举志一》:“洪武二年,太祖......大建学校,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俱设训导,府四,州三,县二。”

知贡举
唐宋时特派主持礼部试的大臣。至清代会试的知贡举,皆以一二品大臣充任,满汉各一人,仅管事务,不负责阅卷取士,与乡试之监临官性质相同。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两都贡举》:“永泰元年,始置两都贡举,礼部侍郎官号皆以‘知两都[贡举]’为名。”又《主司称意》:“元和十一年,中书舍人权知贡举李逢吉下及第三十三人,试策后拜相。”《宋史.欧阳修传》:“知嘉祐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又《苏轼传》:“[元祐]三年,权知礼部贡举。会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未能言,轼宽其禁约,使得尽技。”
甲科
汉代举士考试有甲乙等科。唐代明经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两科。明清通称进士为甲科,举为为乙科。《汉书.萧望之传》:“望之以射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又《儒林传》:“平帝时王莽秉政......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云。”清赵乙二科,武德以来,第进士唯乙科。’......《旧唐书.杨绾传》:‘元(玄)宗试举人,登甲科者三人,绾为之首,其乙科凡三十余人。’是甲乙科俱谓进士也。”
恩科
清代科举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乡试及会试,称为正科。若遇皇帝即位及皇室庆典,于正科外特开考试,称为恩科。如恩科与正科同在一年,则改正科为恩科,正科提前一年举行;或于次年补行,或合并举行,称为恩正并科,按两科名额取中。恩科始于宋代之“特奏名”。清顾炎武《日知录.恩科》:“宋时有所谓特奏名者:开宝三年三月庚戌,诏礼部阅进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司马浦等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自此始,谓之恩科。”又“苏轼、孔文仲言,今特奏者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许例入递减一举,则当复增数百人,此遭垂老,别无所望,布在州县,唯务黩货,以为归计,前后恩科命官几千人矣,何有一人能自奋厉,有闻于时,而残民败官者,不可胜数......当日之论如此。”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一节:“乡试三年为一科,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万寿登极各庆典加科者曰恩科。而正科始于康熙五十二年,登极恩科始于雍正元年,自后沿以为例。庆典适逢正科之年,则以正科为恩科。而正科或于先一年预行,其例如乾隆八旬万寿,以五十三年成长申预行正科乡试、庚戊会试,皆改为恩科乡、会试者是。或于次年补行,其例如道光十一年辛卯五旬万寿,于次年王辰补行正科乡试,癸已补行正科会试,而正科之辛卯乡试、壬辰会试,皆改为恩科者是。”

院试
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经府试录取的士子可参加院试。以学政称提督学院,故称院试或院考,又以旧制称提学道,故亦沿称道试或道考。报名等手续与府县试略同。学政于驻在地考试就近的府、县;其余名府,则以次分期案临考试。所考为正场一场,复试一场,录取者即为生员(秀才),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一章第一节:“由县试而府试(直隶州厅试同)而院试,此考试之次第也。”
案首
清代,各省学政于考试后揭晓名次,称为发案或出案。凡县试、府试、院试之第一名相沿称为案首。案,查考之意。取定新生后,发交各府、州、县之名单,俗称为红案。《儒林外史》第十三回:“小弟补廪二十四年,蒙历任宗师的青目,共考过六七个案首,只是科场不利,不胜惭愧!”又第二六回:“考试已毕,发出案来,怀宁县的案首叫崔蕉。”

朝考
清代新科进士取得出身后,由礼部以名册送翰林院掌院学士,奏请皇帝,再试于保和殿,并特派大臣阅卷,称为朝考。考试以诗文四六各体出题,视其所能。考试后,以成绩等第分别授职。最优者用的翰林院庶吉士,其余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职。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三章第四节:“殿试传胪后三日,于保和殿举行进士朝考,专为选庶吉士而设。”又“朝考题目,雍正五年,定为诏,论、奏议各一篇。乾隆十六年,为论,奏议、诗、赋各一篇,汤对松于赋、论、议外,作试帖诗四首,取列第一。三十六年,定诗止作一首,不准多作。嘉庆二十年后,均以论、赋、诗三项命题。光绪二十七年,废试帖诗,论、疏如旧......派亲王监场,御史弥封。钦派阅卷大臣评定试卷,分列一、二、三等,将前十名卷进呈,送军机处请旨......一等第一名为朝元。”

拔贡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初定六年一次,乾隆中改为十二年一次,每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保送入京,作为拔贡。经过朝考合格,可以充任京官、知县或教职。《清史稿.儒林传一.黄宗会》:“宗会,字泽望。明拔贡生,读书一再过不忘。”

例贡
清代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由于不经考选而由生员援例捐纳,故称例贡, 算正途

增生
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增广生员”的简称。明代生员皆有月米,额内者为廪膳生员,增额者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清沿之。生员初入学为附生,须经岁科两试在一等前列者,方能依次补为增生或廪生,而名额皆有一定。廪生有廪米有职责,而增生列职责,故增生地位在廪生下。 。

恩监
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清代由皇帝特许给予国子监生资格的称恩监。

捐监
明清两代因出资报捐取得监生资格者。始于明景帝时,报捐者限于生员。后来无出身者也可由捐纳取得监生,称为例监。《明史.选举志一》:“其后有纳栗马捐监之例,则诸生又有援例而出学者也。”

廪膳
科举时代国家定期发给在学人员的膳食津贴。《元史.选举志一》:“成宗大德十年二月,增生员廪膳。”《明史.太祖纪二》:“命天下学校师生,日给廪膳。”

贡士
指古代地方官员向皇帝荐举人才的制度。又,清代举人会试考中者,亦称贡士。南士得参加殿试。但习惯上,会试考中后即称为进士。“贡士”语出《礼记.射义》:“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后汉书.左雄传》:“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三章:“清代科目,举人会试中式者曰贡士。经过殿试始称进士。”

童生试
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童子试、小试,俗称小考。应考者无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童生试的次弟为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和院试。三年内举行两次。丑、未、辰、戌年为岁考,寅、申、已、亥年为科考。参见县试、府试、院试。


会试
各地于秋季发解举人,冬季集中于亦师礼部,而于来春举行的考试,称会试。唐、宋时已然,至元代皇庆二年始有其名。明清两代指每三年一次在北京举行的考试。又称“礼部试”、“春试”、“春闱”、“礼闱”。各省举人皆可应考。逢辰、戌、丑、未年为正科,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亦举行会试,称会试恩科。考期之初在二月,分三场。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为会元。成贡士后可参加殿试。《元史.选举志一》引仁宗皇庆二年十一月诏:“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爰命中书,参酌古今,定其条制。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

及第
科举应试中选之称。唐代,进士考试合格谓之及第。明清只殿试一甲第一、二、三各赐进士及第,余称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不称及第。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奏圣旨,不欲令及第进士呼有司为座主,趋附其门......今日已定,进士及第任一度参见有司,向后不得聚集参谒。”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三章:“明洪武四年太祖始策问会试者于奉天殿,赐一甲三人理士及第三,二甲进士出身,三甲同进士出身,以次授官。”

大挑
清乾隆以后定制,三科以上会试不中的举人,挑取其中一等的以知县用,二等的以教职用。每六年举行一次,意在使举人出身的士人有较宽的出路,名曰大挑。挑选的标准备重在形貌与应对,须体貌端正,言语译明,于时事吏治素有研究。蔡冠洛《清七百名人传.朴学.郑珍》:“字子尹,晚号紫翁,贵州遵义人。道光十七年举人,以大挑二等,选荔波训导。”又《文学.包世臣》:“字慎伯,安徽泾县人,嘉庆十三年举人,大挑一等,以知县分发江西,权新喻县。”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实录》第二章第九节》:“清初旧例,举人会试三科,准其挑选知县,就教职者不拘年分......然每科中额千二百余人,综十年计之且五千余人,铨官不及十分之一。选班号重正途,但尚有优于举人之进士班次,雍正时进士有迟至十余年而不得民者,瘵人之知县铨补,则有迟至三十年外者矣。乾隆间仅成虚名,廷臣屡言举玫雍滞,谋疏通之法。十七年始定大挑制,于会试榜后举行。”又“届期吏部堂官先过堂验看,然后请旨派王公大臣于各省举人内公同挑选,重在形貌与应对......所谓人文并选,

解元
唐制,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后世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如世称明代唐寅为唐解元。亦称“解首”。宋洪迈《容斋四笔.责降考试官》:“[天禧二年]十一月,解一百四人,解元郭稹。”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姊妹易嫁》:“秀才宜自爱,终当作解首。”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会元解元入翰林》:“伊翕庵举进士,引见南海子,上顾学士曰:此人山东解元也,遂改庶吉士。”
榜眼
科举考试中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宋时一甲第二、三名均称榜眼,意谓榜中之双眼,后始以专属第二,而称第三名为探花。宋王禹俘《送第三人朱严先辈从事和州》诗:“货船东下历阳湖,榜眼科名释褐初。”《宋史.陈思让传附陈若拙》:“当时以第二人及第者为榜眼。”清赵翼《陔余丛考.状元榜眼探花》:“榜眼之名,起于北宋无疑......第二、第三人皆谓之榜眼。其后以第三人为探花,遂专以第二人为榜眼耳。”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同邑一榜及第》:“明崇正(祯)癸未榜眼宋之绳、探花陈名夏,皆溧阳人。”

朝元
清代新科进士参加朝考,选用庶吉士,其第一名称为朝元。参见“朝考”。

五贡
清代时,副贡、拔贡、优贡、岁贡、恩贡合称“五贡”。《官场现形记》第十九回:“举人、进士,是不用说的了;就以五贡而论,哪一个不是羊毛笔换得来的?捐班的何尝吃过这种苦呢?”

优贡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每三年由各省学政从儒学生员中考选一次,每省不过数名,亦无用条例。《清史稿.儒林传三.钟怀》:“字保岐,优贡生。与阮元、焦循相善。”又《刘文淇传》:“字孟瞻,仪征人。嘉庆二十四年优贡生。”

选贡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明制于岁贡之外考选生员充贡,因有此称。清代拔贡、优贡之制,即由此而来。《明史.选举志一》:“选贡多英才,入监课试辄居上等,拔历诸司亦有斡局。”

附生
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附学生员”的简称。明正统时,于府、县学外有取附学生员之制,清代相沿,凡生员初入学,皆称附生。须经岁科两试在一等前列者,方可依次补为增生或廪生。参见“生员”、“廪生”。

荫监
科举制度中监生名之一。明清两代,官员之子不经考选取得监生资格的,称荫监。遇皇家庆典时赐予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官员的为恩荫:子弟因先代殉职而取得监生资格的为难荫。《清史稿.选举志》:“荫监有二:曰恩荫、难荫”。

官生
清代科举制度,京官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外官文三品、武二品以上之子、孙、曾孙及胞兄弟侄应乡试者称为。

生员
唐代国学及州、县学学生有规定的员额,因称为生员。明清时,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亦称博士弟子员、庠生、诸生,俗称秀才,美称曰茂才。经常须受地方教官及学政的监督考核。府、州、县学生员,又有廪生、增生、附生的不同。《明史.选举志一》:“生员之数,府学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师生月廪食米,人六斗,有司给以鱼肉。学官月俸有差。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务求实才,顽不率者黜之。”又“生员虽定数于国初,未几即命增广,不拘额数。宣德中,定增广之额:在京府学六十人,在外府学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增广既多,于是初设食廪者谓之廪膳生员,增广者谓之增广生员。及其既久,人才愈多,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员。凡初入学者,止谓之附学,而廪膳、增广,以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之。非廪生久次者,不得充岁贡也。”

国学
周时代为天子及上层贵族子弟设立的学校。按学生年龄又分为大学、小学。大学即辟雍,规模较大,中有五学,分科教授典礼、音乐、文字、舞蹈等。小学,规模较小,司教的民称为“小辅”。王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公卿长子、大夫元士的嫡子,十三岁入小学,二十岁入大学。其余众子则十五岁入小学。大学以礼乐射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兼及一般行为情形均有金文及文献的记载。至汉代则发展为太学。《大孟鼎》铭文:“女妹(昧)辰又大服,余侍即朕小学,女勿克余乃辟一人。”《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熟,党有庠......国有学。”《礼记.王制》:“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


璧雍
亦作“璧雍”等。本为西周天子为教育贵族子弟设立的大学。取四周有水,形如璧环为名。其学有五,南为成均、北均上庠,东为东序,西为瞽宗,中为辟雍。其中以辟雍为最尊,故统称之。在金文中已见记载。据后人考释,明堂与辟雍实为一事而异名。东汉以后,历代皆有辟雍,除北宋末年作为太学之预备学校外,多为祭祀用。今北京国子监内辟雍,乾隆时造,为皇帝讲学之所。《麦尊》铭文:“在辟雍,王乘于舟为大丰。王射击大龚禽,侯乘于赤旗舟从。”《礼记.王制》:“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汉班固《白虎.通辟雍》:“辟者,璧也。象璧圆又以法天,于雍水侧,象教化流行也。”《五经通义》:“天子立辟雍者何?所以行礼乐,宣教化,教导天下之人,使为士君子,养三老,事五更,与诸侯行礼之处也。”东汉李尤《辟雍赋》:“辟雍岩岩,规矩圆方。阶序牖闼,双观四张。流水汤汤,造舟为梁。神圣班德,由斯以匡。”参见“明堂”。

出身
科举时代为考中录选者所规定的身分、资格。唐代举子中礼部试称及第,中吏部试称出身。宋代中殿试称及第出身,明清两代经科举考试选录的,称正途出身。《宋史.选举志一》:“太平兴国二年,御殿覆试......得吕蒙正以下一百九人。越二日,覆试诸科,得二百人,并赐科一百八十余人,并赐出身;‘九经’七人不中格,亦怜其老,特赐同‘三传’出身。”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三章:“凡科举中之五贡、举人、进士、皆谓之出身,而以进士为止,类于今之学位。官职有升转,而由考试得来之出身,终身带有不可移易。”
会元
科举制度中各省举人到京会考,称为会试,故通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明史.选举志》:“会试第一为会元。”《警世通言.唐解元一笑姻缘》:“伯虎性素坦率,酒中便向人夸说:‘今年我定做会元了。’”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会元解元入翰林》:“上以会元韩苂为状元,榜中解元皆改庶常。”

探花
科举考试中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五代王定保《唐摭言》记载,唐时新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为探花宴,以进士少俊者二人为探花使,入园折花。探花之名始此。宋仍此俗,谓之探花郎。本非贵重之称。至南宋乃专称殿试一甲第三名为探花。元、明、清三代沿袭不变。清赵翼《陔余丛考.状元榜眼探花》:“元人欧阳圭斋,记泰定丁卯,状元至国学谢师,榜眼刘思斋探花郎徐容亦拜于侧;又高是诚《琵琶记》亦已有榜眼、探花之名,则元、明以来,固有是称。”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昆山徐氏三及第》:“昆山徐氏兄弟三人,长乾学,康熙庚戌探花及第,刑部尚书;次秉义,癸丑探花及第,右庶子;次元文,顺治已亥状元及第,以户部尚书大拜。”

进士
原意指可进授官爵之士。至隋大业间,乃用为取士科目名。唐、宋因之。唐制,应举者称为举进士,试毕放榜合格者称成进士,凡试于礼部,皆称为进士。至明、清举人会试中式,殿试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通称曰进士,始用为考中者的专称。《礼记.王制》:“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新唐书.白居易传》:“居易敏晤绝人,工文章......贞元中,擢进士、拔萃皆中,补校书郎。”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散序进士》:“进士科举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承徽之际;缙仲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其负倜傥之才,变通之术,苏、张之辩说,荆、聂之胆气,仲由之武勇,子房之筹画,弘羊之书计,方朔之诙谐,咸以是而晦之,修身慎行,虽处子之不若;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清赵翼《陔余丛考.有明进士之重》:“有明一代,终以进士为重,凡京朝官清要之职,举人皆不得与;即同一外选也,繁要之缺,必待甲科,乙科仅得边远简小之缺......终明之世,乙榜至尚书者二人。”按:明、清通称进士为甲科,举人为乙科;乙榜即乙科。

贡生
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细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清代贡生,别称“明经”。

岁贡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明清两代,每年从府、州、县学中选送廪生升入国子监肄业,因称岁贡。清初著名文学家蒲松龄即为岁贡生。《清史稿儒林传三胡培翬》:“字载平,绩溪人。祖匡衷,字朴苏,岁贡生。”又《黄式三传》:“字薇香,定海人,岁贡生。”

例监
监生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明代准许人捐纳钱财入国子监,由生员纳捐的称纳贡;由普通身份纳捐的称例监。性质与清代的例贡相近。《明史.选举志一》:“纳贡视例监稍优,其实相仿也。”

在国子监中肄业诸生,统称监生。其名始于唐代。明清入监之途甚多,主要来自考选,或由皇帝特许,有举监、贡监、生监、恩监、荫监等名目。明初,监生与科举、荐举同为入仕做官的重要途径之一。又,由捐纳而取得应试资格者,亦称监生。未入府、州、县学而欲应乡试,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者,都须先捐监生,作为出身,往往并不就监读书。《新唐书.选举志上》:“元和二年,置东都监生一百员。”《明史.选举志一》:“入国学者,通谓之监生。举人曰举监,生员曰贡监,品官子弟曰荫监,捐赀曰例监。同一贡监也,有岁贡,有选贡,有恩贡,有纳贡。同一荫监也,有官生,有恩生......每负天下按察司选生员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送监考留。会试下第举人,入监卒业。又因谏官关贤奏,设为定例。府、州、县学贡生员各一人,翰林考试经、书义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者一等入国子监......日本、琉球、暹罗诸国亦皆有官生入监读书。”

例监
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明清两代,由捐纳取得监生资格的称为例监。《明史.选举志》:“例监始于景泰六年,以边事孔棘,令天下纳栗纳马者入监读书。”

童生
明清代科举制度,凡习举业的读书人,在未通过考试取得生员(秀才)资格以前,不论年龄大小,皆名曰“儒童”,习惯上称作童生。相对武童而言,则称“文童”。《明史.选举志一》:“士子未入学者,通谓之童生。”

秀才
本为优异人才的通称。至汉始为举士科目之一。东汉避光武帝刘秀讳,改称“茂才”。三国魏后复称为秀才。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初置秀才科,后渐废,仅作为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采荐举之法,曾举秀才数十人,授以知府等官。以后即专用以称府、州、县学的生员。《管子.小匡》:“农之子常为农,朴野百不匿,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尹知章注:“秀异之材,可为士者。”《汉书.武帝记》:“五年冬......诏曰:盖有非常之功,必恃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踢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异等可为衔相及使绝国者。”清赵翼《陔余丛考.秀才》:“唐初秀才试方略策三道,其后举人惮于略之科,为秀才者殆绝,而多趋明经、进士,然唐时凡举子皆称秀才......元、明以来,秀才为读书者之通称。今俗犹以府、县学生员为秀才,盖亦沿称也。府、县学生员之制始于明。”

乡学
西周时代国学之外的地方性学校。依行政区划设立,名称不一。有熟、庠、序、校等。据清代学者毛奇龄认为,熟为家学,庠为党学,序为州学,校为。当时王城和诸侯国都的近郊为乡,远郊为野。乡分为家、比、闾、族、党、州,共六级建制。乡大夫掌其乡之政教禁令,乡师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他们培养教育的人才,通过选贤贡士制度,考察其德艺,举荐给周王朝。由于其时政教机关不分、学在官府、官师合一,庠序、乡校等既是乡学所在,也是举行飨饮酒礼、飨射礼、养老尊贤,以及士人议政地方。至西周末,始被私学和封建官学所代替。

国子监
古代的最高学府。晋武帝时设立国子学,隶属太常。北齐更名国子寺,成为独立机构,主官为祭酒。隋炀帝时改名国子监,以后历代大体沿其称。唐代国子监分为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除事务官外。负责教育工作的为博士与助教。宋、元以后渐存国子一学。明代南、北亦各设国子学,称为南监、北监,国子学生由州、县学选拔贡入肄业。清代则可由捐纳取得监生名义,不必在监受业。唐高宗时,曾据《周礼》改国子监为成均监,故后世又以“成均”为国子监的别称。《晋书.职官志》:“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宋史.儒林传一.崔颂》:“宋初,判国子监......建隆三年夏,始会生徒讲说,太祖遣中使以酒果赐之。每临幸国学,召颂与语,因及经义,颂应答无滞。”宋王之道《奉送果上人住开先寺》诗:“我昔游成均,年少心犹童。”

学正
1、宋、元、明、清国子监所属学官。掌学规与训导,协助博士教学。位在博士、助教之下。《宋史.职官志五》:“[学]正、[学]录掌举行学规,凡诸生之戾规矩者,待以五等之罚,考校训导如博士之职。”又“元丰官制行,始置......正、录各五人,学录二人。”《明史.职官志四》:“国子监......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学正五人。”《清史稿.儒林传二.蔡德晋》:“乾隆二年,礼部尚书杨名时荐德晋经明行修,授国子监学正。”2、地方学校学官。元代路、州、县学及书院设学正,明清州学设学正,掌教育所属生员。《明史.职官志四》:“儒学。府,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州、学正一入,训导三人。”

训导
学官名。宋代于京师所设小学和武学中始置教谕。元、明清县学皆置教谕,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明史.职官志四》:“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

学政
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清代中叶以后,派往各省,按期至所属各府、厅考试童生及生员;人选由翰林官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中选派,三年一任。不问本人原官阶大小,在充任学政期间与督权抚平行。亦称为“督不使者”、“学政使”,俗称“大宗师”、“学台”。《清史稿.儒林传三.龙启瑞》:“二十七年,大考翰詹二等七名,以侍讲升用。七月,简湖北学政。”《官场现形记》第二回:“常常听见人说,翰林院里的人都是清贵之品,将来放了外任,不是主考,就是学政。”

征辟
汉代中央和地方任用官员或僚属的制度,朝廷诏聘为征,三公以下请召为辟,统称征辟。后世沿之。《后汉书.蔡玄传》:“学通五经,门徒常千人,其著录者万六千人。征辟并不就。”《晋书.王裒传》:“于是隐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参见“征聘”、“辟除”。

 姓 氏 堂 址 对 照 表[ 繁 体 ]
 姓 氏 堂 址[ 繁 体 ]

京兆堂 【黎‧申‧史‧宋‧別‧冷‧杜‧車‧宗‧
段‧計‧韋‧晁‧郜‧浦‧象‧康‧
舒‧雍‧壽‧酆‧金‧皇甫】
即今中國長安以東至華縣一帶
相當於今陝西秦嶺以北、西安市以東、
渭河以南地。

濟陽堂 【丁‧卞‧江‧柯‧卻‧陶‧瘐‧蔡】
即今中國山東陶縣地區

西河堂 【卜‧林‧卓‧宰‧ 靳】
即今中國山西離石縣地區

河南堂 【于‧山‧方‧方‧毛‧元‧平‧向‧
利‧邱‧俞‧陸‧褚‧廉‧種】
即今中國河南省洛陽縣地區

東魯堂 【孔】
孔子生於魯,地因人而得名,故稱之
東魯

雁門堂 【文‧田‧童‧農】
即今中國山西,寧武以北及朔平,大
同一帶地區

隴西堂 【牛‧辛‧李‧時‧彭‧董】
即今中國甘肅舊蘭州、鞏昌、秦州褚
府地區

天水堂 【尹‧皮‧艾‧狄‧桂‧秦‧莊‧趙‧
嚴‧上官】
即今中國甘肅渭水縣地區,即是今之
伏羌地域

平陽堂 【仇‧汪‧巫‧來‧常‧鳳‧管‧衛‧
歐‧饒】
即今中國山西臨汾縣地區

吳興堂 【水‧尤‧沈‧明‧姚‧施】
即今中國浙江省吳興地區

太原堂 【王‧羊‧祁‧易‧武‧祝‧宮‧溫‧
霍‧閻‧尉遲】
即今中國太原、汾州、保德、平定、
忻州等地區

高平堂 【巴‧范】
即今中國安徽盱貽縣地區

南陽堂 【白‧束‧呼‧姬‧許‧隆‧葉‧翟‧
韓‧樂‧鄧】
即今中國河南省南陽及湖北襄陽地區

渤海堂 【甘‧封‧高‧歐陽】
即今中國河北省河問、滄縣、安次,
南至山東無棣地區

汝南堂 【左‧言‧汝‧周‧南‧殷‧商‧梅‧
廖‧袁‧藍】
即今中國河南舊汝寧、陳州及安徽潁
州府地區

武陵堂 【冉‧華‧龍‧龔‧顧】
即今中國湖南省常德縣地區

上黨堂 【包‧尚‧連‧鮑‧樊】
即今中國山西東南,長于縣地區

陳留堂 【伊‧阮‧虞‧謝】
即今中國河南陳留縣,後移至開封地


上谷堂 【成‧侯‧冠‧榮】
即今中國河北省舊保定、易州、宣化
、順天、褚府地區

沛國堂 【朱】
即今中國安徽宿縣地區

晉陽堂 【匡‧唐‧景】
即今中國山西太原地區

新安堂 【古】
即今中國浙江淳安縣地區

武威堂 【石‧安‧賈】
即今中國甘肅武威地區

樂安堂 【任】
即今中國山東廣饒縣地區

馮翊堂 【吉‧雷】
即今中國陜西大荔縣地區

中山堂 【仲‧湯‧藺】
即今中國河北省正定縣地區

西平堂 【池】
即今中國青海省會地區

安定堂 【伍‧胡‧席‧梁‧程】
即今中國甘肅舊平涼、國原、涇州地


東海堂 【有‧茅‧徐】
即今中國山東兗州東南,江蘇邳縣以
東地區

河東堂 【呂‧薛‧裴‧儲‧聶】
即今中國山西夏縣地區

下邳堂 【闕】
即今中國江蘇邳縣地區

延陵堂 【吳】
即今中國江蘇武進縣地區

廬江堂 【河(何)】
即今中國安徽廬江縣地區

北海堂 【刑‧郎】
即今中國山東益都以東至掖縣地區

平陵堂 【孟】
即今中國山東曆城縣地區

彭城堂 【金‧劉‧錢】
即今中國江蘇銅山縣地區

清河堂 【房‧傅‧張】
即今中國河北省清河、故城、棗強、
南宮、諸縣及山東省清平、恩縣、冠
縣、高唐、臨清、武城一帶地區

東平堂 【花】
即今中國山東省東平縣地區

博陵堂 【邵】
即今中國河北省安平縣地區

山陽堂 【岳】
即今中國河南修武縣,故城地區

滎陽堂 【昌‧潘‧鄭】
即今中國河南省滎陽、成皋一帶地區

臨海堂 【屈】
即今中國浙江省,舊稱台州

范陽堂 【簡‧鄒‧燕】
即今中國河北省涿縣地區

齊郡堂 【查‧晏‧覃‧富‧譚】
即今中國山東臨淄地區

高陽堂 【紀‧耿】
即今中國河北省高陽縣地區

敦煌堂 【洪】
即今中國甘肅西部敦煌縣地區

魏郡堂 【柏】
即今中國山西芮城縣地區

扶風堂 【馬‧班‧祿‧萬‧魯】
即今中國陜西扶風、鳳翔地區

千乘堂 【倪】
即今中國山東曆城、益都地區

會稽堂 【夏】
即今中國浙江紹興地區

河內堂 【荀】
即今中國河南武陟、沁陽一帶地區

廣陵堂 【貢‧盛】
即今中國江蘇江都縣地區

薛郡堂 【海】
即今中國山東西南部,至江蘇東北部
一帶地區

河間堂 【凌‧章‧詹】
即今中國河北獻縣及河間一帶地區

南昌堂 【涂】
即今中國江西南昌、洪州一帶地區
豫章堂 【羅】
即今中國江西南昌地區

潁川堂 【陳‧鄔‧賴‧鍾】
即今中國河南省舊許州、陳州、汝寧
、汝州楮府一帶區域

護國堂 【逢‧邊‧戴‧稽】
即今中國安徽省毫縣地區

餘杭堂 【隗】
即今中國浙江杭縣地區

汾陽堂 【郭】
即今中國山西省,以唐名將郭子儀受
封於此因而名傳

瑯琊堂 【符‧雲‧諸葛】
即今中國山東省兗州、青州、沂州、
箂州四府等地區

廣平堂 【游‧賀‧談】
即今中國河北省雞澤縣地區

江夏堂 【費‧黃】
即今中國湖北雲夢境地區

遼西堂 【項】
即今中國遼寧與河北之間地區

平原堂 【東方】
即今中國山東省平原縣地區

頓邱堂 【葛‧司空】
即今中國河南省濬縣地區

弘農堂 【楊】
即今中國河南省靈寶縣地區

百濟堂 【福】
即今朝鮮半島地區

內黃堂 【駱】
即今中國河南省內黃縣地區

江陵堂 【熊】
即今中國湖北江陵

鉅鹿堂 【魏】
即今中國河北鉅鹿、寧晉一帶地區

蘭陵堂 【蕭】
即今中國山東嶧縣地區

解梁堂 【關】
即今中國山西省解縣、臨晉、虞鄉
諸地

燕山堂 【竇】
即今中國河北省北部及東北部地區

武功堂 【蘇】
即今中國陜西郿縣(今為武功縣)
地區

始平堂 【翁‧馬‧龐】
即今中國咸陽附近地區

梁國堂 【所屬姓氏待查】
即今中國河南商丘縣地區

濟南堂 【所屬姓氏待查】
即今中國山東曆城縣地區

平昌堂 【所屬姓氏待查】
即今中國山東省安丘縣地區

濮陽堂 【爰】
即今中國河北省濮陽及山東省濮縣
一帶地區

九真郡:【黎】
西元前三世紀末,南越趙佗置郡。
西元前111年 入漢 ,相當於今越南
清化、河靜兩省及義安省東部地區。

宋城郡:【黎】
隋時此地爲雎陽,是宋朝的治所,
宋時改雎陽爲宋城,爲
今河南省商 丘縣南。

載酒堂 :【黎】
宋朝時,黎子雲兄弟家貧好學。蘇東坡
曾去訪問他們兄弟,子雲和弟弟也經常
載酒(帶著酒)去拜訪蘇 軾,向他請
教。蘇軾在他們兄弟的大門上題了一
塊匾叫“載酒堂”。

清武堂:【張廖】發源地為福建省漳州詔安縣
二都官陂. 
崇遠堂:【張廖】同上 (廖振利提供)



 总督、巡抚司道、布政使、按察使知府 知州 知县在各朝代的区别.
 总督、巡抚

司道、布政使、按察使

知府 知州 知县

一、总督、巡抚——总督系地方最高军政长官,辖一省或二、三省,综理军民要政。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低于总督。

朝代
官职


州牧

后汉
州牧

三国
牧州、都督诸州军事


司隶校尉、都督诸州军事刺史


大总管、大都督、节度使、经略使


节度使、经略使


行中书省丞相、平章


总督、总理


总督




朝代
官职


持节刺史

南朝
持节刺史


总管刺史


总管、都督、节度副使、经略副使


节度使、安抚使


行中书省左丞、行中书省右丞


巡抚、抚治兼提督军务、赞理军务


巡抚


二、司道——是隶属于巡抚的专设机构。

布政使掌一省之民政、财政。

按察使掌全省刑法,理全省的驿传。

道受布政使、按察使的领导,有两种:一种是划若干府、县为辖区,可以管辖区内的一般政务;一是管辖及于全省,但是以指定职务为限。前者为分守、分巡地方道。后者为储粮道、监法道、海关道等。

朝代
布政使
按察使
守道
巡道
各省兵备、水利屯田等道

隋以前







转运使、度支营田使
观察使
采访支使、转运副使
观察副使
观察支使、团练使、防御使

五代
 
 
 
 
团练使、防御使


都转运使、转运使、提举常平司
提点刑狱公事
转运副使、同勾转运事
 
提举茶马三白渠诸司


行省参知政事、宣慰使
肃政廉访使
同知宣慰使、副使
廉访副使、佥事
屯田使、团练安抚劝农使


左、右布政司布政使
按察使司按察使
布政司左右参政、参议
按察司副使、佥事
派管粮储驿传屯田等事


承宣布政司布政使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各省守道
各省巡道
道尹、道台


三、知府——掌一府之政,统辖属县。

朝代
官职


郡守


太守、内史、国相


太守、内史、相

南朝
太守、内史、相

北齐
太守


太守、刺史


权知府、州、军、监


知府、府尹


知府


知府


四、知州——掌一州之政。

朝代
三代






官职
州长
知州
州刺史
州尹
知州
知州


五、知县

朝代
三代


南北朝

五代





官职
县正、邑宰
令长
令长相
令长
县令
县令
知县
县尹
知县
知县


 



 金榜题名时-清代小金榜
 

金榜题名时-清代小金榜

 “洞旁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民间所说人生两大幸事,金榜题名即为其一。

  “金榜”即明清两代张榜公布科举进士名单的布告,也叫“大金榜”,张挂在天安门
外长安横街的长安左门、右门之外,文进士之榜挂左门(即东门)外,武进士之榜挂右门外,供百姓观看。与“大金榜”内容完全一样,只是大小差得多的是“小金榜”,是呈送给皇帝看的。

  明清两朝科举制度,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及京城举行一次考试,称“乡试”,凡府、州、县学的生员,也即是秀才们,经“科举”,也就是乡试举行的前一年,由各省学政巡回举行的考试,通过后,成绩列为第一等,第二等及第三等的前十名,就有了参加乡试的资格,经有关地方官府选送参加乡试。乡试得中,即成为“举人”,来年春天,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的监生们又可参加在京城举办的“会试”,即全国统考了。会试一般取三百人左右,得中者称“贡士”,贡士于下日再参加并通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后为“进士”。进士们按成绩排序为三甲,一甲限三名,为“赐进士及第”,二甲、三甲分别为“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

  一甲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第一名称“传胪”。

  乡试第一名称“解元”,会试第一名称“会员”,殿试第一名称“状元”,倘学问大,运气好,乡试、会试,殿试一路考下来都是第一名,即为“连中三元”了。

  得中进士的名单被称为金榜,足以显示进士们身份的高贵,和朝廷对开科取士网罗人才的高度重视。而“金榜”本身利用的纸张也确实是金黄色的,如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还保存有清代的大金榜16张,小金榜175张,纸色、墨色仍如前貌,看上去典雅、庄重、凝聚着昔日的辉煌。




  研究科举文化的意义
  研究科举文化,研究历代状元,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缅怀历代先贤的业绩,弘扬民族文化,发展学术,裨益四化大业,促进民族团结与世界文化交流;以文会友。

 历代状元知多少
 时常看到有人在谈中国古代共有多少状元这个话题。这些统计数都跟笔者的统计数有一定距离。现笔者亦曾对自己10余年来所搜集的历代状元资料进行过整理、统计,其结果是:历朝应有状元约为886名;可考出姓名或姓的状元:674人;其中,除其状元身份与夺魁年份外,或多或少能找到一些传记资料的:507人。
近年,陆续有人在谈中国古代共有多少状元这个话题。1992年重庆出版社版《状元史话》、1993年沈阳出版社版《中国历代状元录》都只列出596位状元姓名;1994年7月30日《文汇读书报》说从唐武德五年(622年)第一个状元孙伏伽起,到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的刘春霖止,有姓名的状元共599人;1995年上海文化出版社版《中国历代状元录》则收罗了历代状元602名。笔者不想评论他们的对错、得失,只想依据自己十余年来的研究,重新再来谈一谈。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01)03-0024-03

一、历代应有多少状元?

也许有人要说:考过多少次就有多少状元。虽然大体上是可以这样说的,但具体考察起来,其实不那么简单。比如说唐代,有考了不算数的,也有考是考了,也算数,但是没有产生状元的;元代一榜出两个状元;金代则一榜时而一个状元,时而两个状元,时而三个状元。所以,我们得分朝代进行具体分析统计。

隋代,虽然首创科举 取士之法,也开有进士科,但每次取人极少,在笔者所能见到的史籍之中,尚未见有排名次的记载,故不计。

唐代,据《文献通考·选举考》及《登科记考》等书记载,共举行科举考试265次,其中,有一次因考题泄密而作废,剩下的264次是否每次产生了状元呢?

为了谈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哪些人能算状元。笔者以为,状元应是:由朝廷任命的知贡举主持,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个地点开考,然后又经统一阅卷、排名,并经最高当局认可的进士第一名。

依这个标准,武宗会昌五年(845年)乙丑科、昭宗乾宁二年(895年)乙卯科进士考试,都经过两次排名,第一次排名均被最高当局否定,其“状元”在重新排名时被刷掉(均见《登科记考》该年),自然都不能再称状元。还有12次进士考试是没有产生状元的。

肃宗至德二载(757年)丁酉科,因安史之乱,交通阻隔,分4处开考,各派知贡举,各自出题,考后亦未统一排名(见《登科记考》该年)。虽然4处都有个第一名,但我们既不能说这4个第一都是状元,也没有理由说其中哪一个是状元,所以这科没有产生状元。

代宗朝,自永泰元年(765年)至大历十年(775年)处于安史之乱后的残局中,时艰岁歉,进士科及其它科目的考试都未能统一举行,也未能统一排名,而是分上都(即长安)、东都(即洛阳)两处开考,且各派知贡举,各自出题,各自排名、放榜。每年两处各有个第一名(均见《登科记考》该年及《唐摭言》卷上)。同样,我们既不能说这11科每科有两个状元,也没有根据说其中哪边的第一名算状元。因此,这11科也没有产生状元。在这个问题上,连《文献通考》和《记考》都是界限不清的,致使现在不少人沿误。除掉这12次,唐代共产生状元252名。

五代:中原5朝,据《文献通考·选举考》 和《记考》,共开进士科47次,产生状元47名;据《十国春秋》、 《马氏南唐书》、 《陆氏南唐书》、《江南余载》等,南唐开进士科19次,产生状元19名①;又据《十国春秋》等,笔者推估吴、前蜀、后蜀、南汉4国共产生状元55名②;也就是说此期共产生状元121名。

宋代,据《文献通考·选举考》、《宋史》、《续资治通鉴》及《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共开进士科116次,加试两次,产生状元118名。

辽代,据《辽史》、《辽史纪事本末》及《续资治通鉴》等,共开进士科57次,产生状元57人。

西夏,据《西夏史稿》等,亦有进士举,次数未见记载,也无法推测,目前仅知其中1位状元姓名。

金代,据 《金史》、《金史纪事本末》、《中州集》、《归潜志》等,我们发现,其贡举情形较为特别,同是进士举,有时分辞赋、经义两科,各自产生状元;有时又分辞赋、经义、策论3科,也是各自产生状元;后期仍分3科,但又明确规定,经义第一视同辞赋第二;鉴于向来没有完整的记载,亦无人作系统研究,笔者曾撰有《金代贡举考略》③一文,考证出本朝共开进士举43次,产生状元74 名(其中辞赋状元43名、经义状元13名、策论状元18名)。

此期还有个国中之国-伪齐,据《大金国志校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它也开科举,产生了两名状元。

元代,据《元史》、《续通鉴》等,其科举考试时开试停,共考过16次,每次都分“南北榜”,各有1名状元,状元总数是32人。

明代,据《明史》及《明史纪事本末》、《明清进士提名碑录索引》等,基本上是3年考1回,但有一年却考了两回,称“春夏榜”,共考89回,产生状元89人。

又据《寄园寄所寄》、《平寇志》、《蜀碧》、《明末农民战争史》等,明末张献忠在四川所建立的“大西”政权,开过6次科举,有两次以大屠杀告终,只有4次是成功的,产生状元4名。

清代,《清史稿》、《清史列传》、《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等有载,共开进士举112次,其中有两次象元代那样分“满榜”和“汉榜”,各榜都有状元,因此状元总数为114人。

又据《江南春梦庵笔记》、《遁鼻随闻录》、《贼情汇纂》、《金陵癸甲纪事略》等,太平天国的科举考试明目繁多,有男科、女科;天试、东试、北试、翼试等,共考过21次,有一次分男、女科,产生状元22名。

综上所述,我国历史上共约产生过状元886名。

二、历代可考知姓名的状元数

目前人们研究唐代状元,主要的依据是《文献通考》和《记考》,而《记考》更为详细。《记考》共考出了139位唐代状元的姓名和1位状元的姓,其资料颇翔实,大部分考证是站得住脚的,但也有的地方值得商榷。如,它将孙伏伽列为唐代第一位状元就未必妥。在唐代,状元远不如宋代中期以后那样受优待与重视,考上普通进士也好,被定为榜首也好,都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一般并不能立即有官做,到了有官做的时候,其起点也很低。据《新唐书·选举志》,一般进士得从从九品下④做起,甲科,包括状元,也只授从九品上。孙伏伽在隋代就已经做过多年官,唐代建立不久,即“上书拜官”(《记考》卷一),至武德五年,已官至治书侍御史,这是七品,他何必再去参加进士考试,再争取做官资格,又从头做起呢?笔者认为列孙为状元乃属失考。

上述并未产生状元的12年,《记考》也“考”出了6名“状元”,当除去,即除去永泰元年的萧遘、大历四年的齐映(实为东都第一)、五年的李搏(实为上都第一)、六年的王溆(实为上都第一)、七年 的张式(实为上都第一)、九年的杨凭(实为东都第一)。另外,贾至乃明经出身,并非状元,同时笔者认为应补入18人:源少良、贾季阳、崔明允、程行谋、 颜康成 孔敏行 孔振、吴康仁、赵昌翰、贾餗、李超、赵蒙、孔拯、 李亮、李训 、李叔、 李秀、贾季邻 。亦即唐代有名姓可考的状元共151人(含1人仅知其姓)。

五代,《文献通考》也好,《记考》也好,都仅仅只注意了中原5朝。其中《记考》标明为状元的只有11人:崔邈、陈逖、崔光表、王归朴、黄仁颖、郭晙、卢华、寇湘、王溥、王朴、扈载。笔者认为就《记考》本身的记载即应补入王彻、李飞、李覃、刘坦等4人,另据《莆阳比事》应补入徐寅、据《玉壶清话》应补入艾颖、据《南部新书》、《广卓异记》等应补入郑雍,共18人。

据《十国春秋》、《陆氏南唐书》、 《马氏南唐书》《江南余载》等可考出南唐状元10名:王克贞、伍乔、杨遂、乐史、卢郢、赵绮、姚端、张确、邓及、王崇古;据《十国春秋》《南汉书》等可考出南汉状元2人:梁嵩、简文会;据《十国春秋》、[民国《简阳县志》、[民国]《双流县志》等可考出 后蜀状元2人:王归、费黄裳。

五代可知名姓的状元共32人。

宋代,据前述诸书,其118名状元的姓名均可得知。

辽代,据前述诸书,能知其中55为姓名,笔者据《山西通志》、《中州集》等补入边贯道,尚差1人。

西夏,目前仅知1人:李遵顼。

金代,笔者曾在《四川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撰文考出状元61名(其中1人仅知其姓)。

伪齐的两位元的姓名,前文所述书中均有载,为罗诱、邵世矩。

元代所产生的32为状元,《元史》均载有姓名。

明代89位状元、清代114位状元,《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里全有。

大西政权所产生的4名状元,仅知其二:一个据《明末农民战争史》,为陈珏;另一个上述诸书说法不一,笔者认为当从《寄园寄所寄》、《蜀碧》及《平寇志》,为张大受。

太平天国知姓名的17位状元是程文相、傅善祥(女)、武立勋、朱世杰、吴容宽、乔彦才、杨朝福、刘闼忠、叶春元、陈某、刘盛培、范朴园、沈抡元、吴镇坤、汪顺祥、陆培英、徐首长。

总之,历代已知姓名的状元有671人,仅知其姓的3人,共674人。

三、历代有生平资料的状元数

在已知姓名或姓的状元中,除其状元身份与夺魁年份外,或多或少能找到一些传记资料的各朝比例不一。

清朝离我们最近,也很重视状元,所以其114名状元的生平资料都能找到,只是详略不同而已,拙著《清代状元奇谈·清代状元谱》已为他们一一写有小传。

明朝也离我们不很远,且特别看重状元,因此状元资料也较丰富,其89名状元,除韩应龙、杨守勤2人外,都有生平资料流传下来,笔者为他们写的小传,载在 《明代状元奇谈·明代状元谱》一书中。

元代、辽代都不大重视状元,且为少数民族掌权,一旦灭亡,汉人出于民族仇恨,往往毁灭其资料。因此,这两朝状元有生平资料的都少,辽仅有22人,元只有13人。金代颇重视状元,虽亦为少数民族掌权,却有37位状元能有生平资料得以流传。西夏的李遵顼当了皇帝,自然是有资料的。这几个朝代的状元小传,都在拙著《辽金元状元奇谈·辽金元状元谱》中。

宋代,前期有五代余风,状元地位不高,亦不受特别的优待,所以前期状元的资料极少,中期以后对状元重视起来,其生平资料便基本上都能得以流传,且不少状元轶事甚丰。本朝共有5人无生平资料,就有4人是前期状元。笔者所撰 《宋代状元奇谈·宋代状元谱》载有本朝状元传记。

唐、五代均不重视状元,加之时代相对久远,其状元资料都保存甚少,可供写小传的,唐代有92人,五代仅17人。这两个时期的状元小传分别载于即将出版的拙著 《唐代状元奇谈·唐代状元谱》和 《五代状元奇谈·五代状元谱》中。

大西的两个,1个有点资料,1个基本无资料;太平天国传下姓名的17位状元中仅有10人有点零星资料保存至今;伪齐的两个则均无资料。

综上所述,历代状元中或多或少有些生平资料的共507人。

历代状元中有3个特例:

状元皇帝1个:西夏李遵顼;

名副其实的状元驸马1个:唐代的郑颢;

真正的女状元1个:太平天国的傅善祥。


 黄冈、麻城两县明清两代科举情况
 黄冈、麻城两县明清两代科举情况


《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载,原黄州府的黄冈、麻城两县,在明清两代所考取的文进士分别是150名和130名。
黄冈县的150名中,殿试取在一甲的两人:一是清初顺治六年(1649年 )乙丑科的刘子壮,列名榜首,即状元;一是清末光绪二十九年(1903)癸卯经济特科的陶炯照,取在一甲第四名。取在二甲的45人。其中在二甲前20名之内的有8人(二甲一般每科取一百数十人,有时还超过200名)。其余103名都在三甲,麻城县 130名中,没有取在一甲的。取在二甲的25名,其中在二甲前20名内的有7人。明清两代近600年中,共举行过进土考试(文)201科,录取进士总数是51,642人。若按现在全国县级单位2,138(截止于1978年)个计算,每县平均为23.1人,黄、麻两县都超过平均数好几倍。我省西北山区的郧阳地区郧西县,整个明清两代仅考取过1名进士。跟郧西比,黄冈、麻城更是遥遥领先。从这一个侧面可以看出,黄冈地区,特别是黄、麻两县,古代文化教育事业是比较达的。
恢复高考制度之后,黄冈地区历年高考录取人数颇为可观。对此,我们既要肯定师生们的努力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又要看到它的历史基础;因此,仅仅保持传统的优势还不够,还要善于利用这种优势,努力发展这种优势,为四化造就更多的人才

  关于状元·殿试·殿试卷的几点考证
  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分童试、乡试、会试、殿试。隋唐始设进士科,考取后称为进士,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称为榜眼;第三名称为探花。状元是古代科举考试中最高一级第一名的称谓。从隋唐首创科举取士之法至清光绪三十年(1904)止, 我国共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考试。共产生了886名状元。

时下,关于我国历代科举及其所产生的状元的研究著作多了起来。这说明有较多的人在探讨我国独有、影响深远的科举文化,从一个侧面显现了新时期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是可喜可贺的。但是,其中也夹杂了一些不够严肃的作品,值得我们注意。不说别的,就是“状元”、“殿试”、“殿试卷”这几个科举名词就被一些人用得很滥。
“状元”,简单地说,应该是国家级进士考试第一名的特称,而不是各种名目的科举考试第一名共同称呼。有的人混淆了这个界限,将“博学鸿词”、“贤良方正”等制科的第一名也当作状元进行研究,是不妥的。严格说起来,状元应是:由皇帝或朝廷任命的知贡举主持,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个地点开考,然后又经统一阅卷、排名并经最高当局认可的进士科考试第一名。这样,那些各自出题,分场考试,后来有没有统一阅卷、排名所产生的第一也不是“状元”,而只是“分场榜首”。
关于“殿试”,我国早期的科举考试,包括竞争最激烈的进士科考试是没有殿试这一程序的。殿试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宋准榜,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四、《续资治通鉴》卷七都强调了这一点。如果说,科举考试自605年始,至1905年废,1300年间就有368年并未实行殿试。有人认为,武后载初元年(689年)举行了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其实这并不能算“殿试”。殿试应该是国家级考试过后的复试。这年分“神都”、“西京”两处开考,各自出题、放榜,武后充其量只是代行了“神都”试场知贡举的职任而已。这也是偶一为之,没有形成制度。昭宗乾宁二年(895年),皇上亲自出题复试进士,这次重新排名,重新放榜,将原由知贡举定的状元也刷掉了,倒像后世的殿试,但是,也仅此一次,未曾制度化。
“殿试卷”,从逻辑上讲,应该是实行了殿试制度之后才有的事物。连殿试都没有,哪来的“殿试卷”?但是,一些《历代状元殿试卷》之类的出版物只要是状元的考卷就收,根本不管是否举行过殿试,这是不严肃的。有的为了凑篇幅,甚至将制科第一名的考卷也当“状元殿试卷”来收集,这就更是逻辑混乱了。


关于中国古代状元分布的一点商榷

韩茂驹、胡兆亮的《中国古代状元分布的文化背景》(《地理学报》1998年第6期)一文所采用的分析样本值得商榷。该文说:“本文一律采用进士殿试第一名为分析样本。隋代文献中有关内容的记载基本缺失,故本文的研究时段始于唐,迄于清,不包括隋代。在这些朝代中又以统一王朝为基本分析对象,分裂时期地方政权所举行的科举考试,参考人员大多来自地方政权所辖范围之内,籍贯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不具备全国意义。”实际上是排除了辽、金、西夏诸国和五代时期的全部状元。这种思路有一定道理,但是也有明显的不严密处:北宋并非真正的“统一王朝”,它跟辽和西夏并存,“澶渊之盟”后还得每年向辽国进贡;南宋只有半壁江山,更不是“统一王朝”。北宋时期,辽和西夏也在举行科举,仅辽国就出了57位状元;南宋时期,北方的金国也十分重视科举,出了74位状元。可见,北宋也好,南宋也好,所产生的状元也都是“不具备全国意义”的。而且,在汉民族王朝与少数民族王朝并存的时候,只承认前者所产生的状元而排除后者的作法有民族歧视之嫌。

一榜岂能有两个状元

康学伟等《中国历代状元录》、周亚非《中国历代状元录》的五代状元名单中都列有丘旭和乐史。其实他们是同榜的南唐进士,一榜出现两个状元殊属失考。
宋·马令《南唐书·丘旭传》云:“丘旭,字孟阳,宣城农家子也……凡九举而曳白者六七,然自励弥笃,不以为耻……再就乡举,明年春试《厚德载物赋》,旭为第一。”有人据此以丘旭该科状元。其实,这是个误会,考赋得了第一,并非就是进士第一,因为不光只考一场赋。又,《十国春秋》卷一一六载:“南唐给事中乔匡舜知举,进士及第者五人,即丘旭、乐史、王则、程渥、陈皋也。该举数升降,等甲无名。时以为乔之榜类陈橘皮,年高者居上。”这里也将丘旭排于首位,有人认为这就是丘旭中状元的依据,却没有注意紧接着的“等甲无名”,即无等第名次,而年高者居上等语。既然“等甲无名”,这种名单排列就不是进士名次排列。
宋·陆游《南唐书·传》五《乔匡舜传》指出:“乔匡舜字亚元……后主嗣位,复起为司农少卿,历侍中、监修国史、给事中,兼献纳使。知贡举,放及第乐史辈五人,多见滞名场者,时称得人;而少年轻薄子嘲之,谓之‘陈橘皮榜。’”《十国春秋》卷二五所载略同。《十国春秋》卷一一五《乐史传》、 《玉芝堂谈荟》卷二亦皆云乐史举南唐进士第一。
上引乔匡舜所取的5名进士名单表明:丘旭跟乐史同榜。一榜不可能有两个状元,状元应为乐史。

舒雅并非状元

由南唐入宋的安徽人舒雅颇有文才,古今不少人都以此误认为他是状元。见诸记载的,如《重修安徽通志》(清·沈葆桢、吴坤修修,清·何绍基、杨沂孙纂,光绪四年刻本)卷四五,说舒雅为南唐状元;《马氏南唐书》卷二二《舒雅传》亦云:“会熙载知举,以雅为第一,朝野无间者,以雅之才为当也。”其实皆不确。
《陆氏南唐书·纪》三云:“乾德二年春三月……命吏部侍郎、修国史韩熙载知贡举,放进士王崇古等九人。国主命中书舍人徐铉复试舒稚等五人,雅等不就。国主乃自命诗赋题,以中书官莅其事,五人皆见黜。”《十国春秋》卷十七有相同记载。这段记载较详细也较明确:考试时间、主考、状元姓名、录取人数都有,两次复试的情形也有,舒雅既被黜,怎么可能成状元?《十国春秋》卷二六《冯延鲁传》又云:“子僎,韩熙载知贡举,放及第,复试被黜。”当为本科之事。同书三二则曰:“冯延鲁子僎举进士……明年,僎成名……未数日,中书奏主司取士不当,遂追榜御试, 僎果复落。”可见,上年也曾开考,冯僎应试而未中。冯僎复试被黜多处有记载,主考是韩熙载,舒雅也是复试被黜,主考也是韩熙载,当是同一次,舒雅被黜应确有其事。可见舒雅不仅不是状元,连普通进士都不是。




莫宣卿并非状元

近10多年来,各地为了开辟旅游资源或宣传地方形象,纷纷挖掘当地的历史名人,有不少不是状元的古人都被强行戴上了“状元”桂冠。广东的莫宣卿就是最为典型的一个。
用《飓风搜索通》搜索,强调莫宣卿为岭南“第一状元”的网页有几十个。如,《肇庆市政府信息网 》云:“唐代岭南第一个状元莫宣卿,就是肇庆的封开县人。”(http://www.zhaoqing.gov.cn/lyzn/lyrd8.htm - 2002-9-16/2003-04-30)《南方网旅游·南方网讯》称:“农历八月十七是两广第一状元莫宣卿的生日。连日来,来自日本、新加坡、美国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港澳地区的莫氏宗亲会的代表,与内地的莫宣卿后裔1万多人,陆续会合于封开县河儿口镇锣鼓岗的莫宣卿墓前 …… ”(http://www.southcn.com/travel/lyxw/200209180565.htm - 16k )《蓝天彩虹网·悠久的历史》载:“莫宣卿于唐大中五年(851年)中状元,时年17岁,是两广历代17名状元中最早的,也是最年轻的一位。”(http://www.929.net.cn/html/fashion/zqlife/html/2ls.htm - 7k )
见于纸质媒体的也很多。较有权威的是中山大学办的《历史大观园》,其1991年第12期也称莫宣卿为宣宗大中五年状元,并说他是“岭南两广地区的第一个状元”,比广西状元赵观文要早44年。专门研究状元的《广东历代状元》一书亦持此说。
这都是误会,或者说带有较重的乡情因素。据《登科记考》载,莫宣卿为大中五年制科第一。制科第一虽然有时可以戏称或谀称为“状元”,但毕竟不是真正的状元。唐代每年都要举行各种科目的考试,都有个第一名,若都称为状元,那就乱套了,真正的状元应指国家级进士考试的第一名。当年的真正状元是常山(今河北元氏县西北)的李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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